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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8种情况,你知道吗?

日期:2021/9/2 来源:

0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0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0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0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0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06、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07、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08、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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