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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稽查新系统来了!这7种行为查到必罚!

日期:2021/9/9 来源:

近年来,有些企业为了节省一部分的开支,往往在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时候少缴或者不缴,这种行为似乎成了企业的潜规则,但是社保稽查新系统上线,这种行为还可取吗?新系统的上线又会给我们带来哪些改变呢?

01.社保征管系统上线

据悉,金税三期社保征管系统建设与人社、卫计委等多部门联通的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改造、升级税务部门和人社部门各自的业务系统,搭建税务部门和人社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社保费征收相关的数据在人社部门和税务部门之间交换,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可以看出,新系统实现了多部门社保信息共享,彻底打破了信息壁垒。也就是说,税务不但掌握社保、工资、个税等申报数据,还可能会通过人社局获取劳动关系、组织人事关系、缴费年限确认、学籍信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就业失业等非税信息。
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上线后:
1、税务机关将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开展涉税风险控制,税务、工商、社保随时合并接口,企业人员、收入等相关信息互联。
2、社保、个税、工资申报数据将实现全面比对,一旦有异常,违规企业将成为重点稽查对象。

02.社保严查开始即日起!这7种行为不要再有了!

一、试用期不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所以,企业在试用期期间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二、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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