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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企业收货人员在接收医疗器械时,应当注意哪些内容?

日期:2021/8/17 来源:

1. 应当核实运输方式及产品是否符合运输要求,并对照相关采购记录和供货者随货同行单与到货的医疗器械进行核对。(供货者随货同行单应当包括发货日期、供货者、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许可证号(或备案凭证编号)、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有效期(或者失效期)、数量、储运条件、收货单位、收货地址等内容,并加盖供货者出库印章。)

2. 交货和收货双方应当对符合要求的货品、交运情况、收货时间当场签字确认。

3. 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应当拒收并报告质量管理人员。

收货人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按品种特性要求放置于相应待验区域,或者设置状态标示,并通知验收人员进行验收。需要冷藏、冷冻医疗器械应当在冷库内待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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