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应是公司内部的最高意志,对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都有约束力,在出现各种纠纷和内部问题时,公司章程规定内容对于相关权益的保障意义重大,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自身管理要求的公司章程。
什么样的公司章程才是合适的?如何制定适合自身情况的公司章程呢?
一、保证公司章程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需要公司执行和遵守的内容,必须体现在公司章程中,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落实。
例如,股东会选举董事,股东可以罢免董事;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注意法律法规的例外条款
高度关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部分条款有“另有约定”和“另有规定”的表述,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对这些内容要深入研究,厘清规定背后的所指以及另有规定的原因。对于更加严格的规定,要保持足够敏感性,并在公司章程中予以体现落实;对于给予公司的一些自由裁量空间,要注意准确把握和利用。
三、充分利用法律法规明确的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了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的很多事项,在公司章程中需要对这些事项进行细化和具化,充分体现公司的特点,反映股东的意志,保障各方的权利。
可以说,公司章程直接决定了股东在公司管理决策中的权利和地位,章程条款的最终确定,是各方股东利益均衡和共识的结果。即使不考虑股东背景、行业特点、企业规模等因素,公司管理模式可以类似,但不可能绝对相同。因此制定公司章程必须考虑股东对公司管理要求、权利制约、利益分配等,同时尽可能预测可能产生的纠纷并明确解决机制,特别对一些可以由公司自主确定的条款要考虑周全,作出平衡,规范写入章程,使得各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建立起良好的关系。
只有适合的章程,没有最好的章程。只要在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前提下,公司章程能够体现公司特点,平衡股东之间关系和利益诉求,保证公司高效运转即可。
如果要更多考虑小股东的权利,公司章程可以降低小股东在股东会表决事项的比例要求,但必须适度,实事求是。如果规定重大事项均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那小股东将在公司运营管理中占据优势地位。而反过来,这样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大股东的权利,而且不利于实际公司业务开展,降低运营效率。
如果倾向于内部人员管理公司,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根据股权比例委派董事;如果想引入外部人员管理公司,公司章程可以规定通过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如果公司处于充分竞争行业,需要快速灵活决策,公司章程应考虑将更多管理职权授权放权给经理层;如果公司处于高风险行业,需要谨慎从事,建议将公司管理职权更多集中于股东会、董事会。
公司章程对保护股东权利和公司正常运转有着关键作用,远不是满足公司注册设立那么简单。实际制定时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对于公司章程内容和《公司法》有关条款,需要做深入研究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