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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比注册个体户好多了?

日期:2018-12-18 来源:编辑部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监事是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这种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

那么股东和监事可以由同一个人担任吗?

监事的资格基本上与董事资格相同,并必须经股东大会选出。监事可以是股东、公司职工,也可以是非公司专业人员。其专业组成类别有公司章程具体规定。但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经理不得兼任监事会成员。因此公司股东是可以担任公司监事的。

公司监事没有执行权,对公司的业务没有管理权,主要是对公司高管层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股东会负责,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审查。一般来说,监事要列席董事会,定期组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审计,对高管的不当行为提出监督意见,必要的时候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提出罢免案,并代表公司对高管提起诉讼。不过,小公司的话,监事往往是个虚职。另外公司监事如果不是股东,则无需承担公司经营及其他法律责任,如果是因为监事没有履行到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利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的,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当监事发生变更时,需要及时到工商局进行工商变更。

《公司法》第148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监事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参与管理、监督公司事务的职权,同时负有对公司忠实和勤勉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为促使监事依法为公司利益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使公司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能得到恢复或补偿,《公司法》明确规定了监事违法执行职务给公司造成损害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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